◆ 从圣经的观点论素食与肉食

从圣经的观点论素食与肉食

以下为网友留言:

其实,昨天回完之后...我才了解到您的问题核心。
我想,您是不是想问:
1.杀生是不是有罪的?
2.既然我们称上帝为创世主,那一切的生灵...为何可以这样互杀?
尤其是自诩万物之灵的人类...是不是可以大辣辣地说,因为主给了我这样的权利,所以我能吃任何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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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牧师,也不是圣经通!
但以我自己的看法是:
若是为了生存,我不认为有罪恶的问题!(动物也是相食而生存的)

关于第二点,我觉得....真的要看你对于[死亡]这件事情的定义是什么?
死亡本身,是否是个罪恶?因为夺去生命...所以是个惩罚!?
还是...死亡本身,也许是个更大的解脱?
(我不是说去杀...是个解脱!我的意思是指壽命将尽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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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1:您说得好棒「不彼此相爱,那你就算是圣经通,也不见得会得救」即然「爱」是神永远最关心的事情,那么神爱不爱人类以外的动物呢?如果人类杀了吃了神所爱的动物,那神会不会降罪於吃肉的人?

我的答案是:
其实这很有趣!
1.这关于到底上帝是什么?祂一定是个审判者吗?这也许是我们基督徒要问自己的问题...如果不是呢?
那[降罪]......是否就不是个问题了?

2.在圣经里头,把耶稣形容是[道成肉身],圣言成了血肉,寄居在我们之中。
好的...我前面说了我养过宠物这回事~
其实我不是个很好的饲主,第一次养...有很多东西都不懂。
所以有很多事情都是慢慢学习才会的,一直到我的老鼠两年过后..
牠死的那天早上,我还陪牠玩~
然后我去上班....下班回家时还去买新饲料..
没想到一回到房间,就已经是个冷冰冰的尸体了。
从此以后,我就没有再养过宠物了~
那是每个爱宠物的人都会经历过的伤痛。

我后来回想...想着,我那可爱的我也很喜欢的老鼠...一直到死前,都在陪着我玩!
牠那时应该快没力气了...但还是努力地在我的书桌上活蹦乱跳的~
让我还以为牠还有几个月时间吧!?
所以我回家看到尸体时,我非常地难过啦~愣住了....

我的宠物鼠,教会我一件事情。
真正的爱,是真的永远地付出的...我从宠物身上看到这件事了!
爱是永不止息。
这是动物教我的事情....那么,是不是也像是缩小版的[道成肉身]呢?
我不知道....我唯一知道的事情是:
上帝是个不可言喻的老师。当祂教我一些道理时,会用各种各样的...可见或不可见的事物在教导我一些祂想教我的事情。
(很多人说,上帝不会说话了!有些人更说,神是万能的!神是爱!所以祂是爱你的,但你得先照着某些方式来到神的面前..祂才会赦免你的罪...这些,都要看你怎么看上帝而言...我先前说了,与其说是上帝,还不如说祂是个大魔头呢~对吧?哈^^)

疑问2:再者神除了教导人类要彼此相爱,是否亦有教导人类也要扩其爱心而去爱护其他的动物呢?如果人类继续去杀去吃动物,这样算是圣经里的「彼此相爱」吗?

老实说,以前在教会里头得到的资讯是:没有人讲这种问题。
因为,基督教她妈的就是告诉你,你是比较高等的(优越)!所以我让你来管这里。
我接受这说法!我也相信这个!
和动物之间..是不是没有达到彼此相爱这标準呢?
我不知道,这就是我的答案!
啊如果你一定要我给答案的话....我只能老实告诉你,我就是不知道!
so....投降啦~哈^^

那我举个例子好了!这两年的国外新闻都有报导,关于人被熊攻击甚至是吃掉的事情。
有一则是悲惨的故事...爸爸带着19岁的女孩去郊外...结果遇上了一只母熊带着3只小熊~
后果是父女两人都被干掉了!而且那个青春年华的女孩..是在逃跑时被熊群按在地上活生生地撕咬著她的身体!在这过程之中,她打了3次电话给自己的妈妈....
第一通是:妈妈...我们被熊攻击了
第二通是:妈妈...爸爸已经死掉了,我被母熊打在地上...牠们正走过来要吃我
第三通是:妈妈....我已经不痛了!我爱妳

我想问的是:当任何一个人在深山里头遇到大型动物攻击时,你当下的直接反应是先跑再说?还是认为要彼此相爱?
我认为你应该是先跑再说吧~最起码我是这样...同时,我也不会认为要攻击我的熊,在牠攻击我的当下....牠是爱我的ok?
那一巴掌过来,我的头就会硬生生飞掉了好嘛~

所以,这也能扯到自由意志的问题!
神,有给动物自由意志吗?
自由意志就代表着能够自由的选择!就是辨识能力!
问题是....人类大脑的构造跟动物的构造是不一样的。
你能够控制淫慾...只跟自己的配偶交配!问题是,我们任何时间都能发情不是吗?
但是,若常看discovery或动物频道的话~
会知道动物界是有发情期的!那是不能够控制的!
最起码在科学证据上是如此,对吧?
所以我不认为,动物有跟我们同等的自由意志!
也许有...但很少!(以选择的角度广度而言)

疑问3:只爱人类,而不能爱护动物,而去杀牠们吃牠们,这样不知道能否被上帝得救?

还是那个问题啦!
神....是个审判者吗?万一不是呢?
万一[得救]是肯定的,那么....有很多东西...也许会翻转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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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版主回覆:


感谢仁兄这么辛苦打字回覆如此丰富.

看完您的所有回覆后,思考整理如下,供仁兄一起交流!若言语有冒犯之处,敬请见谅.

我想死亡的方式不同,或许就会影响死者的对死亡的定义.如果有人被凶手杀害,死者及其家属并不会认为这是一种「解脱」,所以才有世间法律维持秩序.而被害者通常怨气未除,跟著凶手找机会报仇.

在动物界也一样,动物在面临非自然因素死亡之前,牠们也必然不会抱着解脱的心态.人与动物都有一个「自我」的意志存在.虽然这个自我的意志是存在于各种威 胁下,即便生活困顿,人与动物一样,都有著极高的求生的意志。在此前题下,当有其牠人或动物意图或杀害乃至吃牠的事实发生,人与动物一样,被別人杀来吃, 都是心有不甘,心存怨恨。

如此相对于天灾或是自然老死的情况来说,不管人或动物的自然死亡都是应该没有可以争议的地方.问题在于人类都不甘愿被別人杀死,或被熊生吞活剥吃下肚!那 基於我们高等人类所普遍具有的「同理心」而言,动物何尝愿意被人送上餐桌上成为美味佳肴?又何尝有哪一只动物面临被杀之前不都恐惧、衰嚎、痛苦、挣扎呢?

所以自命为高等的人类,乃至低等的动物而言,其所谓之「自由意志」,应该是建立在「生存权」或「生命权」的自由基础上才是,若没有生命权可说,其它的次要的「繁殖交配权」来定义其有无「自由意志」,也就没有多大意义了。

所以从圣经上可知,所有的人类及动物都是上帝创造,而人类只是被上帝赋与「管理权」而已,而非「杀害权」.也就是人类只有帮忙上帝「管理」衪的「资产」,如果人类擅自将上帝的资产「动物」杀来吃,那是否违反圣经宗旨,而犯下了「监守自盗」罪?

复次,若说上帝都没有所谓的「审判权」可以来「降罪」於人类,那人类又如何可以去超越上帝的地位,而一厢情愿的认为自己具有「审判权」可以去判决动物的 「死刑」?若说动物主动侵犯人类杀死人类,基於「管理权」而言,人类为了维持人与动物之间的和平相处而审判杀人凶手而判牠死刑,这还尚可接受!但是其牠从 来都不曾伤害过人类,甚至毕生只吃草的温和牛羊,长期被人类的「口腹之慾」而判处死刑--被杀被吃,又何其无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