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高僧学者名人批判双身法之西藏密宗(藏传佛教)证据大公开 |
◆ 李敖说:那些恐怖的唐卡、造像、法器、骷髏头、降魔杵等,无一不是下等宗教妖魔化的把戏 |
李敖大师說: 「看呀!台湾岛上的人,不但自己混蛋,还引外面的混蛋内销呢!这些丑陋的、脏兮兮的、妖魔鬼怪的西藏喇嘛,内销到台湾可真不少,满街都是这些紫袍妖僧。还有更妖的名流呢,从什麼什麼法王,到被美国中央情报局偷渡出来的达赖活佛,都登陆台湾了。 妖僧以外,还有妖书呢,什么《西藏生死书》,在这裡还是畅销书呢,十足证明了读者的头脑不清。」 「为什么《西藏生死书》是妖书?」 「在逻辑上有一种beg the question魔术,也就是『丐词』魔术。它把尚待证明的结论,偷偷放在前提之中,要你承认前提,你一不小心承认了前提,你就不得不承认那结论了。 《西藏生死书「就整本部是『丐词』魔术。它有一个前提,就是死后有来生,它把死后有来生做为结论,藏在前提中,你看这本书,得先承认这个前提。可是,如你不承认前提,书的内容就全是废话;如你承认了前提,书的内容也全是废话,因为既然死后有来生,你还写厚厚一本萝唆什么?所以我说,看这本书的读者,头脑不清,这种人愈读书愈混蛋。」 「台湾在宗教上和政治上都打西藏牌,好像已形成风气了?」君君说。 「这好像是台湾符合所谓国际潮流吧?事实上,西藏宗教是佛教的一支走向 妖魔化的一支,只要一看所谓藏传艺术就明白·了,那些恐怖的唐卡、造像、法器、骷髏头、降魔杵等等,无一不是下等宗教妖魔化的把戏,这种下等宗教能够啟发文明人什麼?只是从美国无知的大明星开始,带头变花样、搞宣传噱头、炒作西藏秀,认為空虚的人生可以从世界屋脊的西藏得到慰藉,真是胡扯! 西藏的下等宗教能教文明人什麼?所以,信宗教,信到西藏人的宗教头上,在宗教上打西藏牌,根本是无知妄作、根本是上了当。 至於在政治上打西藏牌,倒是源远流长。因為世界列强没有人愿意看到中国完整、强大,所以一直要把中国分裂,分裂成七块八块,外蒙古脱离中国独立,就是美国、苏联、英国的杰作,西藏也是如此。问题是西藏成為中国的领土,已经上千年了,即使达赖喇嘛在一九五一年确认有关和平解决西藏的协议时,也承认西藏是中国领土。怎麼能够让它脱离呢?英国会让苏格兰脱离吗?美国会让夏威夷脱离吗?所以,根本不发生不是中国领土的问题。」 「现在连达赖都不谈西藏独立的问题了,他只谈人权等问题。」 「没错。打人权牌符制中国、出中国的丑,的确符合所谓国际潮流,但可惜这些人不肯查记录,查查达赖喇嘛统治西藏的记录。在档案中,竟有為达赖喇嘛唸经祝寿,『下密院全体人员须念忿怒十五施食回遮法,為切实完成该次佛事,须於当日抛食,急需湿肠一副、头颅两颗、各种血、人皮一整张』的血淋淋要求,这是什么人权! 还有,为维护『三等九级』制度,旧西藏法典严厉惩罚犯上的行為,可处以『十三法典』第四条『重罪肉刑律』规定的『挖眼、刖足、割舌、砍手、推崖、溺死、处死等』的血淋淋刑法,这又是什麼人权!现存的档案中还收藏不少在达赖喇嘛统治时期五○年代拍摄的照片,其中有农奴被领主挖去双眼,牧民被领主剁去右手、被砍掉一隻脚、被刺去了双眼的照片,至於各种可怕的刑具实物,现在还保存存证。共產党再坏、再迫害人权,也比不过达赖喇嘛吧?」 「达赖喇嘛得过诺贝尔和平奖呢,诺贝尔委员会有一段赞美文字,我们外文系的还会背呢,上面说: 「……Dalai Lama in his struggle for theliberation of Tibet consistently has opposed the use of Violence.He has instead advocated peaceful solutions based upon tolerance andmutual respect in order to preserve the historical and culturalheritage of his people.」 (达赖喇嘛在寻求解放西藏的奋斗中,一直反对使用暴力,他主张使用以容忍和相互尊重為基础的和平解决方法,以期维护西藏人民的历史与文化遗產。) 「我想,諾貝爾獎評審委員們大概沒看到那張人皮吧?」君君說。 「人类历史上,从神权统治进化到君权统治,再进化到民权统治,可是西藏是全世界残餘的最神权统治的地区,事实上,达赖喇嘛是最落伍、最黑暗、最迷信神权统治的代表,所调『西藏人民的歷史与遗產』,其实正是这种丑恶统治的护符。 说『解放西藏』、为西藏争取自由吗?首先该做的,乃是该打破这种最落伍、最黑暗、最迷信的神权统治,才是当务之急。但是,从七世纪的吐善政权开始,到二十世纪的达赖政权為止,西藏人民,完全笼罩在奴隶制与精神奴隶制的统治之下,又何来自由与解放?更何来人权?」 「达赖喇嘛笑眯眯的,那麼和蔼慈祥,他统治西藏时,竟那样无法无天吗?」 「有法无天。那个法就是沿用了三百多年的所谓『十三法典』和『十六法典』。 在这两部法典中,按人的血统贵贱、职位高低,规定『人有上、中、下三等,每等人又分上、中、下三级』。藏王、大小活佛及贵族属『上等人』,商人、职员、牧主等属『中等人,铁匠、屠夫和妇女等属『下等下级人』。各等人的生命价码是不同的。 法典规定: 『人有等级之分,因此命价也有高低。这两部法典进一步规定,做为『上等上级人』的人『命价』为『无价』,或『遗体与金等量』;做为『上等中级人』的人『命价』为『三百至四百两』黄金;做为『下等下级人』的铁匠、屠夫和妇女等人『命价』则為『草绳一根』,『杀铁匠、屠夫等,赔命价草绳一根。』这在『十三法典』第七条中白纸黑字规定得清清楚楚,不是我乱说的。 为了维护这种『三等九级』的制度,法典严厉惩罚以下犯上的行為,『十三法典』第三条规定:『卑贱与尊贵—争执者拘捕。』第八条规定:『伤人上下有别:民伤官,视伤势轻露重,断伤人之手足;主失手伤僕,治伤不再判罪。主殴僕致伤,无赔偿之说。 『十三法典,第四条更规定肉刑的项目,包括『挖眼、别足、割舌、砍手、推崖、溺死、处死等』,刚才我说过了。挖人眼睛、砍人大腿、割人舌头等等还不算暴力吗?可是诺贝尔奖给出来的颂词却是『一直反对使用暴力』,而达赖喇嘛也就变成了『人权斗士』,斗到台湾来了。怎么办? 君君,听了我的一番举证,你再侧头看看那两个喇嘛,你怎么麼想?达赖喇嘛再来台湾时,你又怎么想?」 君君侧过头去瞄了喇嘛们一眼,转脸对我一笑。 「为什么西藏喇嘛们有这么多来台湾?」君君问。 「因为有台湾信徒供养他们。信徒们认为供养他们可以快速得到福报,所以养个『番僧』来速成,这种把戏,想来又自私又荒谬。西藏喇嘛混蛋,因为地处世界屋脊、地处中国边陲,还有点道理,但是台湾这些信徒们混蛋,可真太没道理了。总之,那边桌子上坐了四个混蛋,两个西藏籍,两个台湾籍,如此而已。」 ※ ※ ※ ※ ※ ※ ※ ※ ※ ※ 以上文章部份摘自:李敖——上山 上山 爱:第二十二章 ![]() (英俊挺拔的正义使者-李敖大师) ![]() (建议大家多看李敖的著作可以了解真正的历史) http://jackiexie.blogspot.com/2009/01/blog-post_29.html
|
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