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揭发藏密喇嘛活佛「转世化身」自欺欺人内幕(4) 第十六章 金瓶掣签与最后认定权 金瓶掣签的由来
佛教自公元7世纪从中原和印度传到吐蕃,经过几个世纪与当地民间宗教本教的斗争和相互融合吸收,逐渐形成和发展為独具特色的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是藏传佛教有别於其他宗教和佛教其它流派的特有的传承方式。这种传承方式把佛教的基本教义、仪轨和政教上层错综复杂的政治因素、宗教因素协调起来,解决了宗教首领的地位和政治、经济权力的传承和延续问题。活佛转世制度相沿既久,到清朝康雍乾时期已流弊丛生,需要由朝廷制定颁布相应的法规加以整飭。金瓶掣签制度,则是乾隆皇帝為进一步完善活佛转世制度而採取的一项重要措施。 我们知道,西藏自形成活佛转世制度以来,到乾隆年间已有500多年的歷史,并且已形成了比较完善和系统的体制,可是乾隆為什麼会在1792年要实行这一改革呢?此事还得从沙玛尔巴活佛叛国一案说起。早在1788年,居住在西藏日喀则聂拉木边境南端的廓尔喀人就开始侵扰西藏境。1788年以后,一个自称為是廓尔喀国的国王拉特纳巴都尔,派兵2000餘人突然侵入西藏,他的理由是聂拉木边境的西藏税务官增加了对廓尔喀商人的税收数目。很快这支来自喜玛拉雅南麓的异族人攻佔了济咙、聂拉木等三个宗,并围困胁噶宗。
八世达赖强白嘉措和驻藏大臣庆麟向乾隆皇帝上奏告急,很快一支由3000人组成的满汉部队踏著高原的冰雪到达了拉萨。然而这支远道而来的清军队伍的首领理藩院侍郎巴忠却没有再命令他的军队西进,而是只派噶伦丹津班珠尔前往聂拉木议和,秘密答应每年由西藏赔偿廓尔喀人元宝300锭,合银俩9600两,并私下给了对方一张字据,廓尔喀人才心满意足地离开了他们佔领的土地。儘管八世达赖和噶厦政府都不同意这样做,但巴忠和他的另外两名军官却為了将就了事,贪功邀赏,向乾隆报告说已将失地收复,準备凯旋。一年以后,廓尔喀人拿著那张字据讨取赔偿来了。达赖和噶厦地方政府无意支付。1791年7月,廓尔喀人重新佔领了聂拉木和济咙宗,抓走了噶伦丹津班珠尔,并一直打到日喀则和札什伦布寺。要不是驻藏大臣保泰在慌忙之中提前把七世班禪移到拉萨,这场灾难的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当时八世达赖的弟弟正好在北京,经军机大臣询问,才将巴忠等人调停贿和的情况告诉了乾隆皇帝。此时巴忠随皇帝正在避暑山庄承德。听到这个消息,畏罪跳湖自杀。巴忠虽然死了,但促使这次廓尔喀入侵西藏的真正帮兄却是噶举派噶玛巴第十世红帽法王沙玛尔巴。据藏文史料记载,六世班禪有弟兄三人,一个是当时札什伦布寺的札萨喇嘛仲巴呼图克图(活佛),掌管札什伦布寺的政教大权。而另一个就是沙玛尔巴,法名确珠嘉措。1777年,六世班禪由西藏到达青海,第二年又由内蒙到达热河承德避暑山庄,為乾隆帝70大寿祝寿,沿途获得蒙藏僧俗群眾供奉的金银财宝和牛羊马匹不可胜数。当六世班禪在北京圆寂后,这些财產都由仲巴活佛运回西藏,除将一部分牛羊马匹交给札什伦布寺外,其他珍宝全部佔為己有。沙玛尔巴因属不同教派,没有得到分文。為此十分愤怒,遂萌发了投靠廓尔喀人的念头。1784年,沙玛尔巴到达加德满都后,将西藏防务空虚,札什伦布寺财富甚多等情况告诉了廓尔喀王,竭力怂恿他出兵西藏,抢夺札什伦布寺财宝。1791 年,廓尔喀人直扑札什伦布寺时,事先仲巴活佛已得到消息,携带贵重之物弃寺逃之夭夭。这时七世班禪也已移驻拉萨,全寺无首人心慌慌,只好降神占卜,卜曰:十日不可与贼拒战。於是寺僧四散。
这时驻藏大臣保泰和雅满泰在惊慌中竟奏乾隆帝要将达赖和班禪移到泰寧。清高宗见两位驻藏大臣竟是无能之辈,如此心慌胆落,一怒之下,将他们革职。1792 年,嘉勇公福康安為大将军,超勇公海兰察為参赞大臣,率兵17000餘名收复了所有的失地,廓尔喀人投降,沙玛尔巴服毒自杀。战争结束后,遵照乾隆皇帝的命令查抄了沙玛尔巴主持的寺院并不准其转世。就在这一年,福康安遵照乾隆皇帝的旨意,与达赖和班禪两方面的重要僧俗官员,共同研究,议定了《二十九条钦定章程》,并得到了乾隆帝的批准。就在这个章程的第一条中,乾隆帝提出了金瓶掣签认定达赖、班禪及其他活佛之转世灵童的制度:「关於寻找活佛和呼图克图的灵童问题,依照藏人例俗,确认灵童必须问卜於四大护法,这样就难免发生弊端。大皇帝為求黄教得到兴隆,特赐一金瓶,今后遇到寻认灵童时,邀集四大护法,将灵童的名字及出生年月,用满、汉、藏三种文字写於签牌上,放进瓶内,选派真正有学问的活佛,祈祷七日,然后由各呼图克图和驻藏大臣在大昭寺释迦牟尼佛像前正式确认,假如找到的灵童仅只一名,亦须将一个有灵童名字的签牌,和一个没有名字的签牌,共同放进瓶内,假若抽出没有名字的签牌,就不能认定已寻得的儿童,而要另外寻找。达赖和班禪额尔德尼像父子一样,认定他们的灵童时,亦须将他们的名字用满、汉、藏三种文字写在签牌上,同样进行,这些都是大皇帝為了黄教的兴隆,和不使护法弄假作弊。这个金瓶常放在宗喀巴佛像前,需要保护净法,并进行供养。」
根据一些学者的研究,乾隆皇帝当时之所以要这样做,其原因主要是看到六世班禪、札什伦布寺的札萨喇嘛仲巴呼图克图、噶举派噶玛巴第十世红帽活佛沙玛尔巴都出自一家,而且都是通过「降神问卜」寻访认定的,其中必有串通作弊的事情,所以才制定了金瓶掣签制度。据汉文史料记载,1792年,乾隆皇帝諭军机大臣:「……向来藏内出呼毕勒罕(转世灵童),俱令拉穆吹忠降神附体,指明地方,人家寻访,其所指呼毕勒罕不止一人,找寻之人各将所出呼毕勒罕生年及伊父母姓名一一记明,复令拉穆吹忠降神祷问,指定真呼毕勒罕,积习相沿,由来已久。朕思其事,近乎荒唐,不足凭信。拉穆吹忠往往受人嘱托,假托神言任意妄指,而藏中人等因其事涉神异,多為所愚,殊属可笑。此等拉穆吹忠即系内地巫师,多以邪术惑人耳目。而拉穆吹忠降神时,舞刀自扎,身体无害,是以人皆信之。此等幻术,原属常有。但即使其法果真,在佛教中已最下乘。若使虚假,则更不值一噱。其妄诞不经,岂可仍前信奉?福康安等现在整飭藏务,正应趁此破其积弊,莫若在藏即令拉穆吹忠各将其法试演,如用刀自扎等项果能有验,则藏中相沿日久,亦姑听之。若福康安亲加面试,其法不灵,即当将吹忠降神荒唐不可信之处对眾晓諭,俾僧俗人等共知其妄,勿為所愚。嗣后出呼毕勒罕,竟可禁止吹忠降神,将所生年月相仿数人之名,专用金奔巴瓶,令达赖掣签指定,以昭公允」。
乾隆皇帝的想法很清楚,拉穆降神一不可信,二易被人操纵,必须改革。但他并不是急於行事,而是先礼后兵,让福康安亲自面试拉穆护法神的法力,然后再视其结果具体处理,从这些方面看,乾隆帝的考虑是很有道理的,西藏自佛教传入以后,到乾隆帝执政时,已有1000多年的歷史,而独特的活佛转世制度就是產生於这块独特的佛教文化土壤,并且经过500多年发展,已经系统化、固定化和理论化,人们基於自己的信仰从来没有怀疑过他们的护法神和活佛转世制度本身。现在一下要完全衝破这个传统是不现实的,再说乾隆帝也没有亲眼见过拉穆护法的降神,真偽如何他也把握不準,只能根据福康安进行面试再酌情沿袭旧制或实行金瓶掣签。一年以后,乾隆帝得到了福康安的消息,他於乾隆五十八年三月辛丑,指示军机大臣说:「至藏内拉穆吹忠一事,前据福康安等续奏,亲加试验,俱不能用刀自扎,以舌舐刀。但若竟革去吹忠,势不能将前后藏略具聪明之幼孩遍加试验等语。所奏尚属未当。吹忠等所习幻术尚不及内地之师巫,积习相沿,最為可笑。若仍由该吹忠等降神指认,伊等皆可听受嘱托,假托神言,任意妄指,虽由金奔巴瓶内签掣,而所掣之人仍不能无徇情等弊,不过系一二权势之人主谋,而吹忠四人内大约即拉穆一人主持,其弊亦也概见。」
基於福康安面试的结果以及拉穆吹忠四大护法存在假托神话,弄虚作假的实际情况,乾隆皇帝在諭示中明确指示,今后指定转世灵童,不准拉穆吹忠等人插手,完全由金瓶掣签最后决定。於是,他决定製造两个金瓶,一个放置在北京雍和宫,供蒙古藏传佛教活佛「转世」认定使用,另一个放在拉萨的大昭寺,供西藏及青海、西康等地认定转世灵童时使用。金瓶制好以后,乾隆皇帝又专门諭示福康安等说:「今朕送去一金瓶,供奉前藏大昭寺内,嗣后达赖、班禪额尔德尼、哲卜尊丹巴、噶勒丹锡勒图、第穆、济隆等,并在京掌印大呼图克图及藏中大呼图克图圆寂,出有呼毕勒罕时,禁止拉穆吹忠看验龙单(占卜一类的预言)著驻藏大臣会同达赖、班禪额尔德尼将所出呼毕勒罕有几人,令将伊等乳名各书籤放入瓶内,供於佛前虔诚祝祷唸经,共同由瓶内掣取一签,定為呼毕勒罕(转世灵童),如此佛之默佑,必得聪慧有福相之真正呼毕勒罕。能保持佛教,朕尚且不能自主,拉穆吹忠更不得从中舞弊,咨意指出,眾心始可以服。」
1792年(乾隆五十七年)9月,乾隆帝特派御前侍卫惠伦等人把金奔巴瓶送往拉萨。据福康安的奏折看,御前侍卫惠伦、乾清门侍卫阿尔塔锡等,经过3个多月的长途跋涉,於11月20日护送金奔巴瓶到达拉萨,福康安率领清官及济隆呼图克图、各寺的活佛和大喇嘛、噶伦等前往迎接,这一天,八世达赖强白嘉措為感谢乾隆帝的圣恩,也提前离开布达拉宫,在大昭寺恭候。当迎接金瓶的队伍来到大昭寺后,达赖特派喇嘛等执香花幡幢在前引路,福康安与惠伦等恭送金奔巴瓶在大昭寺佛楼上的宗喀巴佛像前,敬谨供奉,随后,达赖率领僧眾顶礼讚颂,极為虔诚严肃。我们应该怎样看待乾隆皇帝制定的「金瓶掣签」制度呢?著名的民族学家、藏学家牙含章先生在他的《班禪额尔德尼传》中是这样说的:「……从世界观的角度来看,『金瓶掣签』与『吹忠降神』(护法降神)并无本质上的区别。因為清高宗并不是无神论者,他也承认人死以后『灵魂』继续存在,而且还可以『投胎转世』,在这个佛教的『神不灭论』的基本观点上,清高宗与拉穆吹忠是一致的,并无分歧。 但是从政治的角度看,就有重大的不同。拉穆吹忠『降神』,特别是在决定达赖继任人选时,『降神』一般都是事先由西藏的大贵族暗中决定的,哪位贵族权大,钱多,拉穆吹忠就会被哪位收买,就会指定这个大贵族,或与这个大贵族有亲密关系的家庭中出生的孩子,成為达赖的继承人。但往往发生下述情况,即几大大贵族势均力敌,各不相让,在这种情况下,争夺达赖的大贵族之间採取妥协的办法,即让达赖『转世』到西藏以外的地方,十世达赖楚臣嘉措『转世』在西康理塘地方,十一世达赖凯珠嘉措『转世』在西康康定地方。只有十二世达赖『转世』在西藏。但是以上四世达赖的寿命都不长,九世达赖只活了11岁,十世达赖只活了22岁,十一世达赖只活了18岁,十二世达赖也只活了20岁。班禪的情况与达赖的情况有所不同。在宗教上,达赖、班禪虽然平等,但实际上,正如作者在本书『序言』中指出的,西藏地区的政教大权主要在达赖世系,所以班禪一般都较长寿。对於这些情况,歷任驻藏大臣都是清楚的,清高宗也是清楚的。 『金瓶掣签』的政治意义在於,它把指定由谁继任达赖和班禪的大权,由拉穆吹忠『降神』决定转移到清高宗制定的『金瓶掣签』决定,实质上讲,就是把决定达赖、班禪继任人选的大权,由西藏地方集中到清朝中央。这是清朝对西藏行使主权,使西藏的宗教和政治上的最高领袖——达赖和班禪的任免大权,完全集中到清朝中央政权,从而更加明确了西藏地方与清朝中央的从属关系。」由於「金瓶掣签」的制度得到了像八世达赖等西藏广大僧俗的拥护和支援,很快就开始在西藏和其他藏区及蒙古地区实行。但是,从灵童转世方向的确认,到观看圣湖显影等方面,护法神仍然起著重要的作用,这是执行「金瓶掣签」制度过程中还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但是,不管怎麼说,「金瓶掣签」制度毕竟成了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中的一个致关重要的环节,儘管西藏歷史上,也有一些达赖或者班禪「转世灵童」的认定,是免予掣签的。但免与不免的决定权,仍在清朝中央,仍在清朝皇帝,到了民国时期,也依然如此,决定权仍在中央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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