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启法师讲述:举报学诚的历程 2

 我想到了这么多年来,僧俗二众替师父回答博客留言、写各种文章发表、编辑戒律书,都是师父署名,不是明显的打妄语吗?


我想到了这么多年来,在师父的策励下,同学们出力、出汗、甚至流血、致残,奋不顾身地进行违章建设、对抗国土执法......,不都是违背“遵守国王法律”的戒律吗?

这时,师父原来在贤启心中的善知识形象彻底崩塌了,再加上长期以来在心中形成的对师父的敬畏,此时的贤启,内心对师父产生了巨大的恐惧,认为他就是末法时代穿着如来袈裟败坏佛教的魔王!

震惊之余,贤启认为最重要的是阻止师父继续伤害比丘尼,一个途径是依靠僧团按戒律调查,将师父清理出龙泉寺系统;另一个途径就是向政府正式举报。虽然贤启知道僧团能够立即摆脱师父的影响,启动戒律调查的希望几乎为零,但还是愿意履行一下僧事僧断的常规程序。当时我在龙泉寺系统中,只在一个“京外道场负责人群”,出于惊恐的心理,贤启很担心被踢出群外,我们赶紧起草了《我们能否自清自律》,并于2月17日发出,呼吁组建戒律小组,彻底调查。我于当日飞到北京,约见悟光、禅兴、贤健、贤然几位法师,当面介绍情况。

然而,我还忽略了一个关键问题:在没有亲身接触到证据和证人的情况下,执事法师们面对这种举罪,肯定会倾向于信任师父。虽然我拿出了自以为是铁证的短信记录,但是执事法师们并没有相信我,先是纷纷质疑,然后就是不理不睬。

紧接着,师父对我的各种抹黑也陆续传来:贤启对师父观过、长期对团体不满、起魔障、被海外势力利用、被某位想做会长的大和尚利用......

更为甚者,师父采取了给几位男众执事法师发淫秽短信的苦肉计,来制造自己的手机被入侵的假象——其实,这首先证实了师父的手机确实在往外发淫秽短信,因此,贤瀚法师的指控不应被漠视;其次,如果真的是别人入侵了师父的手机这么长时间,难道还不能够通过短信内容,弄清楚这些收到淫秽短信的男众执事法师的身份与性别吗?怎么会犯给男众法师发淫秽短信的低级错误呢?第三,如果是手机入侵者故意败坏师父形象,那么为什么不发给师父手机通讯录上的那些女领导、女记者、在家女居士呢?发给她们,岂不是破坏力更大?为什么过去不发,偏偏等到贤启发出自清自律呼吁之后才发?

这些虽然是意料之中的,但还是让贤启深刻认识到:跟福智团体一样,同学们长期受到依师法高于一切的错误引导,导致大家在面对师父可能存在的过错时,完全不敢依法观察、抉择。

为了尽快迫使师父停止对比丘尼的伤害,为了让师父少造恶业,减轻地狱果报,我决定向政府举报——求助政府彻底调查,制止伤害,清理邪师,唤醒僧团。尽管如此,我始终抱着一丝幻想:如果政府调查证明淫秽短信另有其它原因,那将是最理想的结果!只要能找到真相、真凶,就算让我因诬告入狱也是非常值得的。

不幸的是:5月31日,贤丙法师不仅再次证实了短信内容,并证实师父至少在2016年就已跟多位女弟子发生性关系,早已不具备出家人的资格了。

不少法师对贤启提供的证据难以置信,贤启从2月17日至今一直通过各种渠道呼吁:成立戒律小组依律调查,与被举报人(师父)进行对话,盘问核查、审议虚实。可惜都被师父拿出各种理由搪塞掉了。

关于执事群里讨论中提出的一些问题,
贤启分享一下自己的观点:

问题一:未经个人同意,将其个人信息公布于众,侵犯隐私权。
贤启了解这里涉及到隐私权、知情权和公共利益三个概念。当涉及公共利益的时候,隐私权要为知情权让路,即法律谚语:隐私权到公共利益为止。一方面,师父作为那么多僧俗二众的精神导师以及佛协领导,政协常委,是公众人物,在过去关于他的各种正面报道误导了大家,需要通过事实,让大家了解真相,还原真相;另一方面,作为跟随他修学的弟子,大家也有权了解真相,了解真相,才可能如理抉择。那些犯戒、违法证据决不是他个人的,和大家别别无关的信息。

问题二:不应该背后说师父过失。
贤启认为这不是过失的问题,而是破淫欲根本大戒、伤害比丘尼人身及法身慧命的重大问题,师父这样的人已经没有资格做师父,我也不应当以对待师父的态度对待他。经论依据是《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3:

「佛告目連:「莫說此語!所以者何?於天上天下,不見沙門、婆羅門、諸天魔梵,有能領佛徒眾者。」又告目連:「世間有五種師,今皆現在:一者、戒不清淨,自言戒淨,其諸弟子如實知之,覆藏其過,以望利養;二者、邪命諂曲,自言正直,而諸弟子亦覆藏之;三者、所說不善,自言善說,而諸弟子歎以為善;四者、見不清淨,自言清淨,而諸弟子稱言見淨;五者、說非法律,言是法律,而諸弟子亦云是法。而不能使智者信受。目連!如來戒淨,無有諂曲,言無不善,知見清淨,所說是法,智者信受,不須弟子共相稱覆。」」(CBETA,T22,no.1421,p.18,a11-22)

问题三:师父虽然破了比丘戒的根本戒,但依然还是自己菩萨戒的师长,还提到在极特殊的情况下,因利益众生,破了比丘戒的根本戒,藏传佛教认为可以还净。
贤启认为:从贤甲和贤丙法师的心理感受来看:师父性侵比丘尼这个行为,是伤害众生而不是利益众生,更与菩提心毫不相干,因此,既破了比丘戒的根本戒,也破了菩萨戒的根本戒,根本谈不上可以还净与否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