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藏密喇嘛教教徒吃素吗?(您知道吃肉者一生要结下多少杀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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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密邪教“表表者”又来一派胡言的魔见

藏密喇嘛教教徒吃素吗?

末学由台北某素食餐厅的善书流通柜中取得一片CD光碟片 no.LD055,该片由生命传播文化志业基金会(生命基金会)所发行,该封面印着:第十七世“大宝法 王”噶玛巴的人像及“吃素”(这两字印刷的特别醒目)开示。

而封套底印着:“2007年1月3日,祈愿法会的圆满日,法王特别针对‘吃素’的主题给予大众箴言--法王强调让具恩上师长久住世最根本的方法就是‘吃素’,而且过去祖师都曾制定:冈仓噶举四众弟子,不允许吃肉,甚至肉类的贩卖以及杀生也都禁止的。……” 令末学好奇的是封面的吃素及封底的“吃素”都是特别处理,尤其封底的文字叙述中“吃素”是以引号注记,就文章的表意名言来解读这“吃素”之义是与一般人所 认知的吃素是不同的。看完该影片后就了解西喇嘛教宗喇嘛教徒对“吃素”的看法果然是有别于一般人的,且与佛陀世尊的教戒悖离的。

第十七世“ 大 宝法王”噶 玛 巴(邬金钦 列多杰),8岁被认证入寺院,他对“吃素”的开示似是而非,令人摇头叹息。

邬金钦列多杰说:“因 此如果吃荤的话,会造作有关杀生的罪恶,虽然有人这样说,事实上并非如此,为何呢?因为有人吃荤的缘故就有了屠夫,这件事则只是某一个因缘而产生的。如果 以这种逻辑来推理的话,珍珠做装饰的那些人也自然就造了有关杀蚌的罪恶,……印度瓦拉那西的很有名的这些绸缎是蚕丝作的,那么这样一来,这些都岂不是造了 有关杀生的罪恶吗?同样有人吃食物的关系,农夫耕地种田的缘故,无数的小虫在泥土下埋死等,杀无数的小虫还有折磨黄牛等,那么所有的人岂不是造了这些的罪 恶吗?如果只有因缘所产生的所有会变成罪恶话,因为羊存在的关系,就会有人杀羊,以上说的逻辑来讲的话,羊的存在就变成了罪恶;假设根本没有羊的话,有人 不会杀羊,所以只有变成杀生的因缘而已,不会造作杀生之罪恶。”

(jade99注: 上述的文字是依据影片的中文字幕来转载,所以,读者阅读起来若觉得不顺畅,请鉴谅。在他的逻辑认知中杀害有情的生命不会造成杀生的罪恶,这是不符合诸佛之大悲情怀的。他何德何能堪被称“法王”,且高座受人礼拜供养?)

鄔金钦列多杰又举例说,在中国古时某寺院旁住着一位屠夫(每天杀一头猪),那位屠 夫都是依着寺院的早课钟响声来起床从事屠宰作业,有天却因没听到钟声而睡过头了,赶紧起床到猪寮准备杀猪,发现要被宰杀的母猪竟然已生下10只小猪,于是 放弃宰杀的念头。为此该屠夫起疑为何寺院今早没有敲钟呢?于是就忍不住的跑去问寺院住持,天天都敲钟的寺院为何今天早上不敲钟呢?住持说,因他昨晚梦见 10位小孩来要求救命,只要明天早晨不敲钟就可保住他们的命,他答应了,所以今天早晨他就不敲钟。屠夫听后心头一惊,回家后立刻放下屠刀改行谋生。 (jade99注:善哉!好个宿福深厚慧根深植的屠夫。)


(图:第十七世“ 大 宝法王”噶 玛 巴--邬金钦列多杰)


邬金钦列多杰说:“所以对这位屠夫而言,寺院裡敲钟好像提醒他要杀猪这样子,因此寺院敲钟的这种善事,也对于这位屠夫而言就变成了杀猪的因缘,所以成为造恶的因缘就会变成造恶的话,寺院的敲钟也就变成了造恶,而且只是如此之因缘会变成造恶的话,恶业就无边了。所以只是成为造恶的因缘而已,不会变成造恶。……重点是一般出家人可以吃荤也好,不可以吃荤也罢。”


(jade99注:哀哉!好个无明垢厚重的邬金钦列多杰“法王”,这是什么逻辑?屠夫藉钟声起床就像现代人藉闹钟来起床一样,闹钟怎会成为造恶的因缘呢?真的是“一派胡言”!这种“喇嘛教式的逻辑”连世间法都不及格,还能称佛法么?这“法王”之称真是浪得虚名。)

该法会举办于印度菩提迦耶正觉大塔,邬金钦列多杰于会中虽然说明大乘法中的菩萨不许吃肉,就连缘觉乘与声闻乘也不赞许吃肉;但仍多次举《毗奈耶经》说佛开许有证量的“金刚乘”行者可吃三淨肉,但不能喝酒。邬金钦列多杰说:“以密续的角度言,如果能度自己吃过肉的有情之灵魂的话,可以吃。……肉是善者所吃的,……朵玛的五肉、五甘露只有上根器的行者才可以吃,……。能够长寿的部份有很多的方法,其中唯一主要的方法就是放生,放生中最殊胜的放生也就是断荤。……

他以放生能得长寿为理由,强调断荤就是最大的放生,为了“让具恩上师长久住世最根本的方法就是‘吃素’”。因此,他于会中要求信徒们以举手来表白吃素的心 志--或一日中只有一餐荤食、或一周中只有一天荤食、或一个月中只有一天荤食、或于神变节、降世节、十号、十五号等节日断荤

(jade99注:可惜影片到此就终了,与会的喇嘛们举手表志的画面没啦,令人不得不怀疑这场举手表志断荤食的要求演说不过是场戏而已;其次,邬金钦列多 杰会作出这种当场表志吃素的要求,表示在2007.01.03的法会之前喇嘛们都是荤食者,再者,他吃素的动机竟然是“让具恩上师长久住世”,而不是  佛陀所说的“食肉之人断大慈种”,这其间的认知落差何期大?!他这种断荤的动机更凸显出他不懂《金刚经》中“无人相、无我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的旨 趣,而且在中华电子佛典CBETA Feb.2008版中查不到这部《毗奈耶经》,由此可见这位第十七世的噶玛巴真是个“耍宝王”)

(kc版按:大藏经密教部有这部《佛说毘奈耶经》但未见彼「经」之内容有提到大宝法亡所说的「佛开许有证量的“金刚乘”行者可吃三淨肉」的部份。因此,对于大藏经的密教部有高达九成以上的经溷入伪经,所以若遇到密教部的经论中,任何与大乘经律相牴触违背的教义,应该在心中保持存疑,莫荤素不分照单全收。)



《接续上文》

           愣伽阿跋多罗宝经会 译》卷4:“是故我说食肉之人断大慈种。大慧。我观世间无有是肉而非命者。自[巳>己]不杀不教人杀他不为杀。不从命来而是肉者无有是处。若有是肉 不从命出而是美食。我以何故不听人食。遍求世间无如是肉。是故我说食肉是罪。断如来种故不听食。大慧。我涅槃后于未来世法欲灭时。于我法中有出家者。剃除 须发自称我是沙门释子。被我袈裟痴如小儿。自称律师堕于二边。种种虚妄觉观乱心贪着肉味。随自心见说毗尼中言得食肉。亦谤我言诸佛如来听人食肉。亦说因制 而听食肉。亦谤我言如来世尊亦自食肉。大慧。我于像腋央掘魔涅槃大云等一切修多罗中不听食肉。亦不说肉入于食味。大慧。我若听诸声闻弟子肉为食者。我终不 得口常赞叹脩行慈悲行如实行者。亦不赞叹尸陀林中头陀行者。亦不赞叹修行大乘住大乘者。亦不赞叹不食肉者。我不自食不听他食。是故我劝脩菩萨行叹不食肉。 劝观众生应如一子。云何唱言我听食肉。我为弟子脩三乘行者速得果故。遮一切肉悉不听食。云何说言我毗尼中听人食肉。”(CBETA, X01, no. 8, p. 349, c22-p. 350, a18 // Z 1:1, p. 338, d7-p. 339, a9 // R1, p. 676, b7-p. 677, a9)

       《愣伽阿跋多罗宝经会译》卷4:“大慧。我有时说遮五种肉。或制十种。今于此经一切种一切时。开除方便一切悉断。大慧。如来应供等正觉尚无所食。况食鱼 肉。亦不教人。以大悲前行故。视一切众生犹如一子。是故不听令食子肉。”(CBETA, X01, no. 8, p. 350, b8-11 // Z 1:1, p. 339, b5-8 // R1, p. 677, b5-8)

       《注大乘入愣伽经》卷9〈16 断食肉品〉:“善哉世尊具大慈悲(至)闻已奉行广为他说 叹佛世尊具大慈悲。拔苦与乐。愿为解说。我等奉行。亦令一切永不食肉。”(CBETA, T39, no. 1791, p. 497, a10-12)

有缘读此文的西喇嘛教宗的信徒们请冷静而如理作意地思维明辨,我们可由这位邬金钦列多杰“耍宝法王”的演说就可得 知,西喇嘛教宗是喇嘛教不是佛教,不依  佛陀的教诫修行的缘故,本文第三段中的中国屠夫是佛子们的标竿,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迷信喇嘛教的佛子们赶快醒悟吧,回头是岸!阿弥陀佛!

              末学 
                           jade99 冰玉  合十

 文章来源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2136dd201009rvc.html



kc评论:

  喇嘛教为了要合理他们贪爱众生肉味的习气,所以要编造一套自己所想像的因果业报的道理,让喇嘛吃肉的杀生共业,变成了让屠夫一个人要扛起所有杀业,意 谓那些养猪买猪卖猪肉的贩子都没有杀生罪过,那买肉吃肉的喇嘛们就更没有杀生罪过。于是乎,密宗师徒们从此吃肉就吃得心安理得。

如果屠夫是根据早上的太阳昇起来而提醒他杀猪,那是不是「太阳」也成了杀猪的共犯,同样的杀猪用的「刀子」也成了杀猪共业喽?可是太阳及刀子,以及钟声都 是「无情」,是物质色法,它没有八识心王,没有第八识可以收藏杀生业种,亦没有觉知感受的心,又如何能承受因果业报的苦受呢?

这个大宝法亡如是解释杀生因果,简直是愚痴到不行,连这么简单的因果法则都不能理解,何况其馀的密宗上师法王?彼竟然说寺庙的「撞钟声」成了屠夫杀猪的造 恶因缘或造恶业行。假设撞钟的僧人如果有私下跟屠夫约定说我用敲钟声来提醒你起床杀猪。那这样撞钟的僧人才够构成杀生的共业。钟声与屠刀只是屠夫杀生的许 多「方便」之一尔,但不能说钟声是屠夫造恶的因缘。

举凡造作杀生因果者,必需要从「根本」、「方便」、「成已」三个方面来论,例如守法开车不慎撞到闯红灯的人造成死亡,这在「根本」上,也就是法律上讲的 「动机」上并不构成「杀人」罪,虽然人被「车」撞,而且人也确定「死」了,虽然有「方便」、「成已」二项成立,但只要没有杀人的「动机」,虽然人已死亡, 仍然不构成杀人重罪。虽不构成杀人罪,但是还有意外致死的轻罪可追究。

所以杀人罪要有根本、方便、成已三项俱足,才能成就杀人重罪。屠夫杀猪的道理亦同,吃肉的人虽然没有像屠夫有直接杀猪的罪业,但却有「教唆屠夫杀猪」的共 业,也是让屠夫成为杀猪「动机」的来源,因为吃肉的人用「钱」来「买肉及吃肉」(构成叫唆罪),屠夫肉贩把猪杀好给肉食者享用。而被杀的猪在心中必然是含 着瞋恨心对所有杀牠吃牠的人。而杀与被杀者的第八识,彼此就互相连结这个杀业种子,各自种在杀者与被杀者的八识田中,杀业种子于未来世异地、异时而成熟受 报。

因此吃肉的人花钱买猪肉,如同花钱请杀手去杀掉仇家的目的是相同,形成叫唆杀猪的罪业,这个买肉及吃肉的人,从叫唆杀猪的罪业之成立,连结上这屠夫杀猪的 恶业。只是这杀猪的共业,在因果报应的差别上会有所不同。但本质上吃肉的人必然与杀猪业的扯上关係,这是直接杀与间接杀的差别。

台湾小小的地方每天要杀几万隻猪,二十万隻鸡,只是为了满足肉食主义人士的口腹之慾,据国外统计,一个英国的肉食者在其一生中平均要吃掉36头猪、 36隻羊、8头牛和550隻家禽,以及数以万计的鱼族众生...。【注意,这是依所食众生肉之重量来订数量,若依所结下之杀业来论,粗估一个人一生要与 36000隻猪结下杀业,与36000隻羊结下杀业,与160000隻牛结下杀业,与550000隻家禽结下杀业,与数百万隻鱼族众生结下杀业。那估计 2012年地球人口将突破七十亿来算,又有多少牲畜被杀被食?】

为了贪图口腹之慾,而食众生肉,无怪乎人类的长期集体杀生共业所致,构成了各种天灾人祸不断的因素。因为从来没有哪一隻猪是心甘情愿地成为人类桌上的美味 佳餚。同样的也没有哪一个人愿意成为狮子老虎嘴上的肉。所以你今天杀了我,那我未来世就要杀你,于是人死为猪,猪死为人,互相杀伐、轮迴不已!一方面由于 口腹之慾而要享用对方的肉,另一方面要偿还彼此之间的杀业。

最后谨以此文劝一切肉食者断除肉食。否则欠人家的肉,终究还是要用自己的肉来还。这就是因果铁律,沒得商量。







延伸阅读:

【影片】「肉类背后生产的真相」+
【三淨肉的真实义】破斥藏传佛教、西藏密宗种种坚持肉食的谬论!

http://www.wretch.cc/blog/kc4580455/13774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