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闯进她的房内,撕破她的衣物……黄教活佛赤珠仁波切被控强暴女信徒】
1992年元月九日晚间十点三十分,一名身材娇小的年轻女孩在亲人的陪同下,到新店分局江陵派出所报案,这名女孩两眼红肿、举措惊惶向警员哭诉,被一名赤珠仁波切强暴。
【受害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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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蒋小姐接受时报周刋专访
被害女子姓蒋,当时二十四岁,清秀的五官显得有些变形,一面不安地搓揉着淤青的手臂,一面哭诉:「强暴我的叫赤珠仁波切,今天晚上九点三十分,我回到佛堂二楼房间睡觉,十几分钟后,突然有人来敲门,打开门是赤珠,我还来不及问他有什么事,他就撞进了房门,抱着我往床上推,我一面挣扎一面问他要干什么,赤珠说他想和我做爱,赤珠撕破了我的衣服,我扺抗不了他的蛮力…」,直到目前,蒋小姐还不敢让父母和家人知道这件事。
由于被指控人是一名西脏密宗的活佛仁波切,江陵派出所认为事情非同小可,立即联络赤珠仁波切。
【涉案人说】
赤珠仁波切持尼泊尔护照,名字是
THITILL.LOP.SANG JYONGNE ,1965年四月十五日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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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珠仁波切 
「我承认一个多钟头前和蒋小姐发生过关系,但是她主动引诱我!是她要我到她房间」、「我是在无法控制下失去理智,才和她发生关系」、「在这之前,我就曾蒋小姐发生多次关系」、「我和蒋小姐在1990三月就认识了,真的想强暴她,那时候早就行动了,为什么要等到现在,这不是一件很矛盾的事吗?」
【办案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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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分局长刘永明负责处理本案件
新店分局长刘永明刚由淡水分局调派来此,当他知道涉案人是一名密宗活佛后,为求慎重,随即请蒋小姐到医院验伤,并取残留的分泌物化验,以强化证据;女孩去台大医院验伤,验伤单上注明:处女膜破裂新痕、背部抓痕、手臂瘀血。
双方各执一词,刘副局长只好把案子移送台北地检署,他说:「我们警方试图从中搭桥,希望能私下解决,但是被害人执意要提出告诉。」
【后续访谈】
事情过了数天之后,周遭的许多人出面劝蒋小姐息事宁人,他们说:「如果上了法院,会有许多人受到伤害」,信众担心丑闻见报后,对该「精舍」会有不良的影响。蒋女的一位亲戚说,这些顾忌造成赤珠仁波切更加有恃无恐,甚至这位活佛还透过多位师父,向蒋小姐暗示最好还是接受和解。还有一些赤珠仁波切的债主,更是卖力的斡旋,或许他们也怕万一赤珠活佛被判刑,他们借给活佛的钱,可能就要泡汤;为了不让事情扩大,保护佛门好不容易建立起的声誉,曾劳动一位极富声望的老和尚出面协调,但好言相劝、苦口婆心,谈到深夜都不得要领,这样不顾颜面的坚持,连老和尚都深叹不已,徒呼负负。
精舍的陈姓义工指出赤珠仁波切身为活佛,犯了色戒,不但不闭门思过,还说这是她和他的前世孽缘,今世来了结,所以她必须默默承担,陈姓义工说:「他(赤珠)不但认为他没错,还四处散播她勾引他的恶毒言词,还说他成全她是发自慈悲心,这种有违佛理的话,他也说得出口。」
蒋小姐心里极为彷徨:她受了伤害,谁来替她讨回公道?提出告诉,真的会伤害到别人吗?况且赤珠仁波切的行为若不实时制止,日后万一又有其它少女继续受骗,这对社会公平吗?蒋小姐果被「牺牲」,值的吗?
最后她说:「只要他承认错误,并且离开台湾,我可以不再追究。」她不希望赤珠留在台湾,造成她内心的压力,一方面她不希望,「可是本来谈好的,没想到隔天他又反悔了,说他没有错,为什么要他离开台湾?」。
蒋小姐说:「有一次我听别人谈起,说赤珠仁波切在聊天时,常说对性这一方面感到很好奇,还要信徒去帮他租这一方面的片子给他看。」;赤珠仁波切强暴她之前,她一直对他印象不错,那是基于一种对宗教的情操,她也一直把赤珠视为一位高僧,这种感情原本是极神圣、单纯的,没想到他居然会做出这种有违佛法清规的事情出来,这件事让她对宗教有一股不解的疑惑与冲击。
事后记者一直尝试联络赤珠仁波切,这位以精通中文著称的活佛在电话中,坚持用「英语」说:「我只会讲印度话」,赤珠依旧是不肯出面。然而这位仁波切最近才在台北永和认证了一位本省藉的男孩,为转世活佛,也曾为报纸所刋载。
【戒规篇】
佛门本是清修地,一旦犯色戒惹出男女是非,是极为龌龊与令人不齿的。尤其对于出家人,「戒律」原是修行的护身符、防腐剂。戒律之于佛门,就像校规之存于学校,道理相同。犯了校规该被惩处,而犯了佛门戒律,重者也是要被逐出佛门。
例如:受摩触
在戒律学,有所谓的「八弃」、「十七残」、「三十舍堕」、「一百七十八堕」…把可能犯及的戒规写得清清楚楚,例如比丘(俗称和尚)与女人身相触,不论大、小、死、活,不论上下部位,凡故意与之皮肉相触者,就犯了「僧残罪」。而两性之间,有所谓「受摩触」,仅限于发以上,腕以前,膝以下…的规定,可以说「戒律森严」。而出家人更是绝对禁止淫欲,理由是「为了解脱此一由于淫欲而来的长夜(久远)的生死束缚。」,淫戒中,对于男女双方可能犯及的各式行为都有明文规定,甚至「未曾有直接接触,但仍受行淫之乐」的夫妻以外的关系,都是犯了「重戒不可悔」的戒规,即使是忏悔改过,也是罪不可赦的。
【办法会】
知悉此事的佛教徒,都认为这是一桩不单纯的事件,也牵引出不少值得注意、需要思量的问题来。
近年来,佛教乡台湾呈现蓬勃发展的局面来,不仅本地的显宗出家众越来越多,道场也一一门庭若市,远来的密宗喇嘛、活佛、仁波切、法王更是络绎不绝,来来往往。
这种荣面,看来是宗教信仰发展的好现象,但台湾「有钱」的大饼,才是真正吸引人的地方,一位长驻台湾传法的仁波切就毫不讳言地说,假仁波切太多了,来来去去的仁波切只要在台湾传一次法,办个法会,就可以收到足以在印度、尼泊尔道场一年的生活费;台湾的信徒出手都很大方,装在红包里的都是千元大钞,而且深信自己供养得越多,能得到的越多。最可笑的是,这些远来的出家人,说的不是藏语,就是英语,喇嘛来传法,都要翻来翻去,但语言障碍并没有阻碍信徒的学习执着,问题是,传的是什么法?懂或不懂能全盘照收吗?为什么这么多人想从这些法王仁波切「学法」呢?症结还是在于人性的「贪」,想贪得一点「密法」--有消灾、有祈福、有求财、有求禄、求名位的种种「极秘密传授」的法门。其实,学佛就是学做人,如果真能从密法中得到名位财富,喇嘛自己去做王永庆、辜振甫就好了,何必辛辛苦苦摇铃、敲鼓、做法会呢?
当然我们不能抹杀任何宗教仪式的功能的殊胜,宗教的着眼在于利益众生,而不是只为了私得私利吧,强调「即身成佛」的密宗观点,也常误导信徒。佛教的立论在于累世的修行,不断地修正自己的行为,才有机会成佛、了脱生死,免于轮回之苦,而「因果」观是宗教理论的立足点,因此,他们相信在因果制裁下,没有任何成佛的快捷方式,贪小便宜、抄小路都不是学习佛法的正途。
无奈的是,台湾经斉起飞后,暴发户的心态,一样感染学习宗教的精神,再加上「远来的和尚会念经」的心理作崇,使得密宗道场快速增长,活佛仁波切们也成群结队来,而「活佛」这个名号,也引来了滥用滥行的后遗症。
以上摘录自台湾省的「时报周刊」第727期~~
【总评】
这虽然是台湾十五年前的报导了,但在今日二岸的佛教界,这种情况有增无减;一般人会认为「那是假冒的喇嘛吧,或是西脏密宗、藏传佛教出家人的少数败类吧!」,其实不然,因为这位赤珠仁波切受过完整的僧众教育,并经台湾的蒙藏委员会的批准才能前来台湾,在犯下如此恶行后,不但未受到法律的制裁,目前在台湾南北各地,仍坐拥多间道场,信众成群,也不得不让人感叹台湾信众的纯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