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Truth of Tibetan Buddh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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über die Dalai Lamas

佛教未傳入西藏之前,西藏當地已有民間信仰的“苯教”流傳,作法事供養鬼神、祈求降福之類,是西藏本有的民間信仰。

到了唐代藏王松贊干布引進所謂的“佛教”,也就是天竺密教時期的坦特羅佛教──左道密宗──成為西藏正式的國教;為了適應民情,把原有的“苯教”民間鬼神信仰融入藏傳“佛教”中,從此變質的藏傳“佛教”益發邪謬而不單只有左道密宗的雙身法,也就是男女雙修。由後來的阿底峽傳入西藏的“佛教”,雖未公然弘傳雙身法,但也一樣有暗中弘傳。

但是前弘期的蓮花生已正式把印度教性力派的“双身修法”帶進西藏,融入密教中公然弘傳,因此所謂的“藏傳佛教”已完全脱離佛教的法義,甚至最基本的佛教表相也都背離了,所以“藏傳佛教”正確的名稱應該是“喇嘛教”也就是──左道密宗融合了西藏民間信仰──已經不算是佛教了。

   
                  ◆ 密宗上師陳健民教授如何不洩精?

陳健民《佛教禪定》第十三章西藏密宗修法

第二節無上密之第三灌及第四灌修法
 
(中略)

更上一層說,在修了雙運之後,我發現了十二種漏失,此時我才明白上師的告誡是非常正確的;但不幸的是,一開始我並不明白“遺漏”所具有的多重意義。如今我已從多處搜集了此名詞的十二種意思,編撰於我的書中。就我所知,其他本子上未曾有過如此的融會貫通之作。

           首先是身的四種漏失,明點由道遺漏:由陰道遺精,由口道吐氣,由皮膚毛孔之呼吸及由小便中排出;此稱為身之四漏。
          
      其次心之四漏。雙運時,為人道之貪心所支配,是第一種漏失;不僅是貪,一點點的愛欲也能致漏;第三種無明統御心念時,也是漏;最後不正見左右行者的思維時,此是心之嚴重漏失。
          
      行者如何做到不生四種漏失呢?幾乎是不可能的!吹行者必先證了空性,若未證空性,則此四漏特別容易發生。有本噶居巴派的論著曾略說此點,以這個主題而言,它比《密宗道次第廣論》說得好;可惜我初修第三灌時來不及讀到此書。
           四漏不斷,它牽連到氣及語。在密咒道而言,語通常是相應於氣息及內氣之混和。

           五種內氣及其四漏:

           上行氣:行者在修雙運時,若和瑜珈母調情說愛,此氣便漏失。所以不應說話;而整個修法過程中則應保持寧靜。

           下行氣:這和雙運的添抽運動有關,其節奏要緩,添入時深時緩,不得像凡夫欲求之急和深;若行者只顧急衝和要深栽,就會使下行氣漏失其應具之能力。

           平住氣:此氣住於身之下半部;行者若常更換雙運的姿勢——此修法有很多姿勢——此氣便漏失。
          
      遍行氣:雙運時有四種運作——降樂、持點、提點及散布點遍於全身。若修習時間太長及不斷重復某些姿勢,此遍行氣將漏失。行者只要在修習過程中觀空即可,不需要重復修習。

           瑜珈士說:“此語氣四漏是我自己發現的,雖然古書上沒有依據,仍是合理的。”
           上述共說了十二種漏,但仍有一種未說。雙運時第五種氣不會漏失,否則會死,此氣即是命根氣。此氣易漏,人也易死;對大多數人而言,死非易事。
          
      自從在西藏修習之後,我已不敢再修雙運法,有兩個原因:

第一,我擔心一種或多種漏繼續發生;第二,我未再遇到瑜珈母。我的空觀仍未臻圓滿;我已盡力,但仍不能圓滿成功。心之漏非常細微,我尚無法做到貪愛不生之境。因為容易因此墮落,我不應該也不修此法。想一想!當我初修時,只懂得十二種漏中的一種而已。

       d、    戒律分類
          
      我為各種戒律做了一個明細表。這裡有小乘的八戒,大乘的十四戒,密乘的十四戒及八戒。再加上十二漏失及五方佛戒、五空行母戒。最後是禪的法身四戒,在大手印教授中也有。此書共收集了各乘的七十條戒律。
          
      我依據乘別來加以劃分,每一戒再分成四個標題來論述。第一列是原戒條;第二列是古人實修記載;第三列是戒條的釋義——瑜珈士說,我只想從這裡略舉數例。第四列明示犯戒的因由。
           如此,可以顯示不同乘間的行為比較;其中沒有矛盾,因為所有戒律都強調正當的行為,但是在不在不同的層面上有差別釋義而已。
          
      舉例說,小乘戒有說:“即使是凡夫,你不應非時非處行淫。”現在,一切金剛乘瑜珈士的行為都是修法,他(她)不捨晝夜地精進;因此,修雙運道的瑜珈士無非時非處修習之嫌疑。依 據八支粗戒之一,男女瑜珈士在會供禮拜時,行為都要合乎禮儀,不可互相鬥爭。這種集會都在寺廟裡舉行,依小乘的戒律看,無疑的是“錯用場所”。依金剛乘 說,則很合儀式——須以正確的瑜珈法行雙運。看似矛盾,其實一點也沒有;它有如相對的行為准則:在此一乘中是善戒在另一乘中則未必是。
          
      我們應深入探討這些戒律在本修法中的含義——這是主題所在。如果行者對清淨法沒有疑惑,如我所說,他應精勤修習。然而,行者所修必合於空性,任何喜樂覺受 都得與彼融合無別。真正的“法”,不是一種貪欲行為,是可以隨時修的。行者因而可以在神聖的密壇裡行雙運法。
          
行者若如凡夫一般有,欠缺空性之淨化及善巧,便是破戒;若完全沒有佛慢也是破戒;即使吉祥的時間地點,但是“法”未曾淨化,全為貪所支配,仍算是破戒。
          
      另舉大乘的戒律為例,菩薩戒中說:“即不應傷害你的仇敵,也不應執愛你的朋友。”但是修三灌者有義務去“愛”他的朋友(瑜珈母),這怎麼說,他有違背大乘 戒律嗎?對此修法而言,“愛”是和空性雙融的,所以,這不是普通的男女之愛;也不是自利的男女之愛,因此並未破戒。
          
      另外,試修雙運的凡夫絕對欠缺證悟空性的根基;他們尚未修三輪空:三輪空在此須透徹了解瑜珈士之自性空,瑜珈母空及雙運次第之自性空。因為他們不明白這些層面的空,便被稱為“凡夫”。是凡夫則充滿了貪欲;執於貪欲則對朋友產生私愛,他們便破戒。
           我著述中,三灌的每條戒都是如此勘驗的。從彼下二乘中,可以看到金剛乘精神與文字戒條的表面矛盾,以下請看兩條金剛乘戒修可能相衝突之處。
           首先,第十三條說:“如果上師命令你修第三灌,而你違抗,則破戒。”
           可是,此戒似乎和第五條相違:“如果你遺失菩提心則犯戒。”
          
      假若行者依上師之指示而修,卻不能避免遺漏——則破第五戒。正確的修法是不會漏失的,如果漏失,行者也不應抱怨於上師說:“哦!這是一個很壞的修法。”他 應如此稟告上師說:“請開示我去建設良好的基礎,一旦根基堅固,我將再修。請等待!當一切條件如法圓滿時,我將實修證果。”如此則兩戒都不破,實則還可以 圓融地守護不犯。

           另一組戒是屬於大手印教法的,彼有不甚廣傳的四性戒:
           第一、    行者不應持理太緊——相應於證悟空性或“無實”;
           第二、    使心“廣大”如法身;
           第三、    “獨一”——此是法身的自性;
           第四、    恆時守護於天然之心;不須用力(即任運)。
           不證悟法身,是很難護持此四性戒的。大手印中是如此解釋的,但是和雙運的關系則闕如。

           e、    雙運時
           此節和四性戒有關。
           第一、    若降杵時漏失明點,行者應觀其無實。若生大樂,則此樂應和無實合一。
          
      本節所修都是第三灌的,但次第則屬第四灌,以下可明。行者如何守此戒呢?修空時若能固持明點,則將推進至第四灌修法;若漏失了,仍不算犯戒,只是修得不理想而已。
           第二、    持點於杵。欲行此點,行者應觀如虛空之大。若能做到,可免遺漏;此時三磨缽底將促使明點溶解。
           第三、    提點,使空樂不二。此層之無二性正密契於大手印第三戒之“獨一”。
           第四、    散點,遍布全身;必須自然、不費力而行,否則犯第四戒(任運)。
          
      我只精選了一些戒律(及其意義)來談,因為,陳先生翻越了好多頁又說:“本章無法完全容納》”他又謙恭的說:“我已將彼完全收集於此,也很熱切地嘗試實修過,但是我仍很傷心懺悔,因為很多人的修行,都是犯戒累累的。”
          
      “西藏傳授禪定的典籍都未曾如此討論十四根本戒。昨天在夢中有一位護法來詢問我:‘什麼是十四根戒?’即使是密咒的護法都會不懂,而西方只是出版了一些密咒書籍而已,因此西方人對此無知是多麼危險!其中有些密本的章節(頗著名的)偶爾被引用到,如允許使用任何女人——母親、姐妹或女兒——作為瑜珈母便是;其有斷章取義或是不懂其密義之處,這些刊物對正法會構成大威脅。因此,本章節中,我們始終十分重視師徒關系及對密咒的忽略態度。”
           “反之,我願重復的是,行者若由上師處受三灌法,而在其他瑜珈及乘道上的加行已善巧修習了,那便不會有危險。”
           “然而,”瑜珈士嚴厲警告說:“行者若沒有充分的灌頂及加行而去修雙運,他將直墮金剛獄。”
           第三灌有很多實修法門,在此我只敘述其主要原理,亦即四喜與四智之圓融契合。其實際修法必須由上師親授。


       3、    金剛乘之四空
          
      空性之義在大乘和金剛乘中是頗有差別的,然而在《西藏瑜珈及密教》一書中,編輯則將其置於可互相較量之地位。其差別就如小乘及大乘之空性理論有差別一樣。 伊溫氏說,金剛乘的第三等“勝空”相當於大乘十八空中的第十三空“諸法空”。我們不應被名相所困惑,誤解各相相類似即代表同一事實。這個等式用得不當,大 乘的空性(如前說)較注重心理一面,多不強調物質平衡。另外,密乘四空關系到五毒粗重煩惱及物質大種。
           大乘的空觀是靜坐上的心法修習,金剛乘的空觀則在雙運時修,彼時生理將產生興奮之感;明點放下時,則需證四空及持四空。
           二乘所證的空性是一樣的,但是小乘教法保留了微子概念,大乘則專注於修心,活潑的密乘教法則心色二法調和,其差別可見!


       4、“常憶念頌”摘錄
          
      在道友們的懇請下,我寫了這首長頌。我的一位道友修了百日未得相應,沮喪離去。此頌是為他之請而作的場憶念忠告。在香港印傳時,包括這位道友的許多人都讀了。他很欣賞此篇頌文,這裡僅摘錄了其中數句。
           “密戒似在犯上守”;
           小乘持戒以逃避非道德的業行;大乘將彼“隱藏”於靈性中;金剛乘則在犯戒時嘗試守護。這非易事;有能力在下兩乘中守住淨戒後,才能做到犯上守。
           “密定似在死中活”;
          
      行者普通止力越深,則越像死氣沉沉的人。修金剛乘法疇,止力就像最生動的生活,因為行者從此最高的止力中獲得一點救度的功用。在因乘諸章的結尾,我曾提示 一些瑜珈法門;然而,我未說到最高密乘之法,因為行者是常在定中的——隨時隨地都是如此。隨處所顯是壇城;所有言語都是咒語;在意方面,菩提心常不忘失。 在夢中、睡覺、處事或運動時,都必須保持定力。所以,不需要訂時間表,因為這是果位的修法。
           “密慧似以果為因”;
          
      行者以果位法理的智慧作為修行工具,由此達致一些救度功用。密法經常是佛的果位法;它和大乘法頗有差別,大乘似乎以空性為一切法的歸宿。密乘以心色二法作為綜合的救度因素。
       最後一句是:
           “梢錯便墮常憶念”。
 
      5、結論
           若行者前行諸乘修法中已有成就,再來修第三灌便不會有危險。本章只能述其理論概略,真正的修法細節須由各人的上師親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