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Truth of Tibetan Buddh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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über die Dalai Lamas

佛教未傳入西藏之前,西藏當地已有民間信仰的“苯教”流傳,作法事供養鬼神、祈求降福之類,是西藏本有的民間信仰。

到了唐代藏王松贊干布引進所謂的“佛教”,也就是天竺密教時期的坦特羅佛教──左道密宗──成為西藏正式的國教;為了適應民情,把原有的“苯教”民間鬼神信仰融入藏傳“佛教”中,從此變質的藏傳“佛教”益發邪謬而不單只有左道密宗的雙身法,也就是男女雙修。由後來的阿底峽傳入西藏的“佛教”,雖未公然弘傳雙身法,但也一樣有暗中弘傳。

但是前弘期的蓮花生已正式把印度教性力派的“双身修法”帶進西藏,融入密教中公然弘傳,因此所謂的“藏傳佛教”已完全脱離佛教的法義,甚至最基本的佛教表相也都背離了,所以“藏傳佛教”正確的名稱應該是“喇嘛教”也就是──左道密宗融合了西藏民間信仰──已經不算是佛教了。

   
                  ◆ 亞太日報:“自焚指導書”——達賴集團的末路瘋狂

“自焚指導書”——達賴集團的末路瘋狂

 作者:益多 時間:2013-3-07

近日,達賴集團在網際網路上發表了一篇“自焚指導書”,公開煽動境內藏人“按計劃和步驟實施自焚”。這份“自焚指導書”在策劃、安排自焚這種慘無人道的行 為時,態度之冷靜,思慮之週密,使其在達賴集團眾多喧囂中具有特殊的“分量”,很快引起人們的密切關注。而其之所以個人名義發佈,顯然只是為了方便“流亡 政府”躲避世人對其公開操弄自焚的指責。


該 “指導書”署名拉毛傑,此人曾連任達賴集團兩屆偽議會“議員”,現在仍在達賴集團“教育系統”任要職。“指導書”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是思想動員,鼓吹自 焚者是“無畏的英雄,很偉大很光榮”,教唆“男女英雄們”時刻準備就義;第二部分是“自焚準備”,詳細指導自焚者“時間上要選擇重要日子”,“環境要選擇 重要的地方”,“留下書面或錄音遺言”,“托一兩個信得過的人幫助錄影或照相非常重要”;第三部分是“自焚口號”,教唆自焚者統一呼喊“給西藏自由,達賴 喇嘛返回西藏,釋放政治犯”等口號,同時將這些口號製成傳單拋灑,以擴大影響;第四部分是“其他和平活動”,比如“在學校和人員聚居地高呼口號”、“發表 演說”、“向中央請願”等,“從政治、經濟、宗教、文化等眾多方面開展活動很重要”。

無 論從哪個視角解析,這份“自焚指導書”都不失為世所罕見的“奇文”!奇就奇在它無異於達賴集團操弄自焚罪行的“自供狀”。偽政府頭目不是口口聲聲要中國政 府拿出“達賴集團操弄自焚”的證據嗎?不是“歡迎”中國政府組團去達蘭薩拉蒐集證據嗎?現在證據由他們自己公諸世人了。這一證據的可靠性,不僅在於它出自 達賴集團要員之手,而且在於其所列各項內容都被已發生的自焚事件所印證。事實上,幾乎每次自焚現場都如同“自焚指導書”所設計的,有人在現場攝像,達賴集 團甚至能在事發幾十分鐘後就拿著照片和有關個人資料進行炒作;有人在案發現場呼喊分裂主義口號,煽動、糾集社會閒散人員阻撓政府施救行動;一些自焚者“遺 言”內容同“自焚指導書”完全相同。據已經認罪服法的故意殺人犯羅讓貢求交待,他根據達賴集團的要求,利用其在寺廟中的身份和影響,夥同其侄子煽動、教 唆、脅迫他人自焚,事發前都記錄下自焚者個人、家庭信息並拍照,事發後迅速通過手機等傳給達賴集團。“自焚指導書”的目的是將自焚行為“規範化”、“系統 化”,以便今後像流水線作業般進行操弄,達到達賴提出的讓自焚“更有效率”的目標。

這 份“自焚指導書”也是給西方某些勢力一記響亮耳光。多年來這些勢力出於遏制和分化中國的目的,把達賴及其集團塑造成“非暴力”抗爭的典範。自焚事件發生 後,他們全然不顧事實,極力為達賴集團開脫罪責,反誣是中國政府的政策導致自焚行為,甚至對中國依法審判的自焚案件犯罪分子也表示同情和“關切”,給操弄 自焚者打氣。此番“自焚指導書”公開承認達賴集團煽動、策劃自焚的罪行和政治動機,以及下一步繼續操弄自焚的計劃,絲毫沒有給其西方主子以顏面。

達 賴集團為什麼在這個時候公開“自焚指導書”?直接原因是他們中的極端分子感到了絕望。據加拿大“星島日報”報道,達賴曾“諄諄教導”手下:“現在我們假設 決定用武力來達到我們的目的,那首先我們要有槍,還要有彈藥,但誰會賣給我們呢?槍的來源有了,錢從哪來呢?就算有了錢也買好了槍,但如何運進中國呢?通 過哪個國家邊境運過去呢?過去CIA(美國中央情報局)幫我們空投過,但那是過去了,現在絕不會了。”達賴從自身失敗中得出一個教訓:通過公開武裝暴力活 動搞“西藏獨立”行不通,不如通過“中間道路”蒙蔽世人,實現“曲線藏獨”。但這一政治綱領從提出至今沒有取得任何進展,連與中央接談的通道也被他們自己 堵死。時至今日,費盡心機想出的操弄自焚這一“非暴力抗爭的最高形式”眼看又要完蛋,這使得一些極端分子愈發焦躁,不得不公開發佈“自焚指導書”,希望這 股邪火不至於毫無“成果”地熄滅。

“自 焚指導書”的出臺也是因為自焚事件始終沒有達到達賴集團所預想的國際效應。即使是一貫支持他們的西方某些勢力,也不敢冒著政治信譽和道義合法性損失的巨大 風險而公開支持操弄自焚這種變相暴力恐怖的行為。2月3日“紐約時報”報導,“流亡政府”頭目哀嘆,“突尼斯的自焚可以成為阿拉伯之春的催化劑,為何我們 被(國際社會)給予的支持不及在阿拉伯世界中看到的呢?”而“多維新聞網”評論則一針見血指出,“事實上,藏人的自焚的確很少得到國際社會的支持,很難想 像國際社會如何支持這種慘無人道的事情,中國政府更沒有創造條件鼓勵藏人自焚,因此無從譴責。西方國家都明白這種事情發生的背景,他們不去譴責藏人行政中 央已經是很給‘面子’了”。達賴集團企圖以“自焚指導書”催促更多自焚事件發生,以增加乞求國際同情的本錢,這一行為適足以推動國際社會進一步認清達賴集 團的兇殘和瘋狂,也促使某些西方勢力在支持達賴集團時更加投鼠忌器。

達 賴集團此時拋出“自焚指導書”,以為可以借此對中國政府進行政治訛詐,完全打錯了算盤。當年靠武力對抗、武裝叛亂都沒有得到的“西藏獨立”,豈能在今天靠 騙幾個可憐的人來燒就可以實現?事實上,經過事發地各級政府的努力,自焚事件在個別地方一度多發的勢頭已經被壓制了下去,達賴集團操弄自焚的線索基本查 清,一批犯罪分子已經被繩之以法,達賴集團的犯罪行為被這些地方各族群眾所痛恨。這些充分說明,在對達賴集團鬥爭中,人心在中國政府一邊,實力在中國政府 一邊,只要中國政府既不對達賴集團抱任何幻想,也不指望西方某些勢力發善心,而是始終把局勢的掌控建立在自己工作的基礎上,就一定能取得反自焚鬥爭的最後 勝利。達賴集團自以為策劃一起自焚,就給中國政府添一份壓力,其實正相反,每發生一起自焚,就是達賴集團欠下藏族人民一筆血債。

包括“自焚指導書”策劃者在內的達賴集團一些人,不是口口聲聲說自焚是“和平抗議”,希望受到“突尼斯小販”一樣的關注嗎?那麼如同許多網民早就呼籲的,請先用這篇“指導書”指導自己一下吧!如果自己沒有勇氣和本事自焚,那就趁早收起這套唬人的把式。

還是魯迅先生那句話:自己活著的人沒有勸別人去死的權力,假使你自己以為死是好的,那末就請你自己先去死吧。



本文來源-亞太日報:http://www.apdnews.com/news/226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