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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蔡英文:在不性侵婦女不破壞家庭不與未成年少女交外 達賴所推廣的男女雙修在台灣法律為何是合法? |
請問蔡英文總統在不性侵婦女、不破壞人家庭、不與未成年少女性交外,達賴喇嘛所推廣的「男女雙修」在台灣法律為何要合法? 請看達賴喇嘛在如何在自己官方網站及著作裡如何公開闡釋「男女雙身修法」之事實:
達賴喇嘛如此說:『印度大師佛智所撰《文殊聖語》提到,吾人的身體結構和四大,即使是在凡夫的層次,在睡覺、打哈欠、昏厥和性高潮的時候,也會自然地經驗到明光的微細層次。……在這四種狀態中,進一步發展的最佳機會是性交。雖然我使用「性高潮」這個普通名詞,卻不是指一般的性行為,而是觀想與明妃交合的經驗。』~達賴喇嘛文集(3)──《西藏佛教的修行道》第36頁。
又説:『在無上瑜伽續中,即使是第一步的接受灌頂,都必在男性和女性佛交抱的面前成辦。五方佛必須有明妃陪伴。……此外,密續提到在圓滿次第的修行過程中,行者在到達某一境界時,就要尋找一位異性同修,作為進一步證道的衝力。在這些男女交合的情況中,如果有一方的證悟較高,就能夠促成雙方同時解脫或證果。』~達賴喇嘛文集(3)──《西藏佛教的修行道》第56頁。
達賴喇嘛文集(2)──《迎向和平》
達賴喇嘛說:
『因此,根本心的修行方式是根據:(一)新譯派所講的「密集金剛密續」;(二)時輪空相法等等;(三)寧瑪派的大圓滿法。根據新譯派,修秘密真言到某種程度時,修者修特殊法,如利用性伴侶、打獵等等……』
達賴喇嘛文集(3)──《西藏佛教的修行道》第56頁
達賴如此說:
『在無上瑜伽續中,即使是第一步的接受灌頂,都必在男性和女性佛交抱的面前成辦。五方佛必須有明妃陪伴。……此外,密續提到在圓滿次第的修行過程中,行者在到達某一境界時,就要尋找一位異性同修,作為進一步證道的衝力。在這些男女交合的情況中,如果有一方的證悟較高,就能夠促成雙方同時解脫或證果。』
達賴喇嘛云:《…而最強的感受是在『性高潮』的時候,這是大樂的修習之所以包括在最高瑜伽密續中的原因之一。一般人對無上瑜伽密續中關於性以及其他的象喻存有諸多誤解。性的象喻真正的理由,完全是因為在四種明光出現的狀況當中,『性高潮最為強烈』。因此這種象喻才用在靜坐中,以延長明 光出現的經驗,或使之更清晰鮮明--目的就在於此。在『性高潮』時因為明光出現的經驗較持久,因此你較有機會 加以利用。 》──(揭開心智的奧秘 (傑瑞米海華 等編著;靳文穎 譯;眾生出版社.第147~148頁))
摘自達賴喇嘛所著《慈悲的力量》第91~95頁<有關獨身>開示:「在西藏佛教裡,特別是一些本尊與配偶雙修的圖像,明顯有性交的徵象,這往往給人錯誤的印象。當然,在這種情況下他們確實運用到性器,不過能量的運作完全在掌控制之下,精氣最後將一點不漏收回,而絕不會流洩出去。這 份精氣可以掌控到流回身體其他各部分。密宗修行者所需要的就是培養利用無上喜悅的能力,並讓無上喜悅的經驗,即特別得自各能源穴道中穿流不息的精氣發揮其 作用。因此保護自己不使精氣外流十分重要,這些圖像並非單純的普通性交。 同時,我們亦可看到與獨身有關的修法,尤以修行【時輪金剛密續】為然,保護自己不使精氣外流為一大戒條。」--(第91頁)
另外,第95頁指出「完整的檀城修到及於正悟之境,只有在男女修 道人相輔相成的修行才可達到,若是修道人為男性,他就需要一個刺激作為輔助,即從相反的性別而來,反之亦然。這個主題我在討論產生心靈至樂 時曾說明過,不過這與一般所謂的性完全不同。同樣的,男女修道人可各自以本尊得到完全參悟的境界,所以從最高的檀城瑜珈的立場來說,我覺得在性別上並無區分和偏見。」
《達賴喇嘛和中國佛教訪問團之問答》「....在無上瑜伽中,有講到喝酒、吃肉的問題,而這是與男女結交有關系的。其中談 到最主要的問題,就是男女的結交問題,也就是雙身的問題。以瑜伽者來講,如果他是男性,他所依的就是佛母,瑜伽者若是女性的話, 那她所依的就是佛父。也就是說佛父佛母是互相依靠的。為什麼呢?因為經由身軀的結交之後,粗分的意識和氣流會慢慢的緩和下來,漸 漸的消失了!而為了使達到最究竟的目的,所以他必須產生大樂才有辨法,為了能永恆的保持這 個大樂,所以他的精液絕對不能漏出,一滴都不能漏出,他有辨法運用這個精液!假使他在行雙身法時,將精液射出來,那他必須要有辨法一滴不漏的收回,否則就是違背了梵行,就是犯了大罪。至於如何使精液不會流出來呢?主要是以氣來控制,是以氣流的運轉來把 精液控制住。除了要能把精液控制住之外,第二必須要有空性的智慧,第三要有很強的毅力。什 麼毅力?就是絕對不流一滴精液的這種毅力。這種毅力要很強之後,才可教授這樣的法門,不是沒有能力就要你去做!假使一個比 丘去做這件事的話,那是根本大罪,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的了。」
以下是達賴喇嘛在其書中公開倡導之男女雙身法:這些書到處都可以買到以及各大專院校的圖書館都有陳列~全國人民都知道只有我們的政府、檢察官、法官~看不到!然而任憑其邪書殘害百姓及其後代子孫…!
達賴喇嘛在台灣吸金又傳雙身修法;在網路上宣揚淫念產生「樂」的經驗~「射精」和「精液在脈中移動」政府卻為何無能管制?~~http://rdblog.udn.com/hgz88888/6985907
看看達賴喇嘛如何鼓勵「性交修行」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O7ZyxH2WyE&list=PLzR1eEWGVSISgeKB-YMg2SoRbDJomujM3&index=8
以下 佛陀所說的評論與破斥外道雙修完全與佛法無關:
雙修果報──佛說:男女二根即是菩提涅槃真處,迷惑不知,墮無間獄!
佛云: 「是諸人等將佛涅槃菩提法身:即是現前我肉身上、父父子子遞代相生,即是法身常住不絕。都指現在即為佛國,無別淨居及金色相。其人信受、忘失先心,身命歸依、得未曾有。是等愚迷惑為菩薩,推究其心;破佛律儀、潛行貪欲,口中好言眼耳鼻舌皆為淨土,男女二根即是菩提涅槃真處,彼無知者信是穢言,此名蠱毒魘勝惡鬼年老成魔惱亂是人,厭足心生去彼人體;弟子與師俱陷王難。汝當先覺,不入輪迴;迷惑不知,墮無間獄。」──《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九──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卷9︰「阿難當知是十種魔于末世時。在我法中出家修道。或附人體或自現形。皆言已成正遍知覺。讚歎淫欲破佛律儀。先惡魔師與魔弟子淫淫相傳。如是邪精魅其心腑。近則九生多逾百世。令真修行總為魔眷。命終之後畢為魔民。失正遍知墮無間獄。」
佛說:著俗衣裳樂好袈裟五色之服,飲酒噉肉殺生貪味,即是魔道興盛,魔作沙門壞亂吾道!
《佛說法滅盡經》卷1:「吾涅槃後法欲滅時。五逆濁世魔道興盛。魔作沙門壞亂吾道。著俗衣裳樂好袈裟五色之服。飲酒噉肉殺生貪味。無有慈心更相憎嫉。時有菩薩辟支羅漢。精進修德一切敬待。人所宗向教化平等。憐貧念老鞠育窮厄。恒以經像令人奉事。作諸功德志性恩善。不侵害人捐身濟物。不自惜己忍辱仁和。設有是人。眾魔比丘咸共嫉之誹謗揚惡。擯黜驅遣不令得住。自共於後不修道德。寺廟空荒無復修理轉就毀壞。但貪財物積聚不散不作福德。販賣奴婢耕田種植。焚燒山林傷害眾生無有慈心。奴為比丘。婢為比丘尼。無有道德婬妷濁亂男女不別。令道薄淡皆由斯輩。或避縣官依倚吾道。求作沙門不修戒律。月半月盡雖名誦戒,厭倦懈怠不欲聽聞,抄略前後不肯盡說。經不誦習,設有讀者不識字句,為強言是。不諮明者貢高求名,虛顯雅步以為榮冀,望人供養。眾魔比丘命終之後。精神當墮無擇地獄。五逆罪中。餓鬼畜生靡不經歷恒河沙劫。罪竟乃出生在邊國無三寶處。法欲滅時女人精進恒作功德。男子懈慢不用法語。眼見沙門如視糞土無有信心。法將殄沒。登爾之時諸天泣淚。水旱不調五穀不熟。疫氣流行死亡者眾。人民勤苦縣官計剋。不順道理皆思樂亂。惡人轉多如海中沙。善者甚少若一若二。劫欲盡故日月轉短人命轉促。四十頭白。男子婬妷精盡夭命。或壽六十。男子壽短女人壽長。七八九十或至百歲。大水忽起卒至無期。世人不信故為有常。眾生雜類不問豪賤。沒溺浮漂魚鱉食噉。」
世尊所在《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佛說法滅盡經》上所評論破斥的藏傳假佛教就是外道! 文章來源: http://blog.sina.com.tw/82181/article.php?pbgid=82181&entryid=6356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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