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Truth of Tibetan Buddh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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über die Dalai Lamas

佛教未傳入西藏之前,西藏當地已有民間信仰的“苯教”流傳,作法事供養鬼神、祈求降福之類,是西藏本有的民間信仰。

到了唐代藏王松贊干布引進所謂的“佛教”,也就是天竺密教時期的坦特羅佛教──左道密宗──成為西藏正式的國教;為了適應民情,把原有的“苯教”民間鬼神信仰融入藏傳“佛教”中,從此變質的藏傳“佛教”益發邪謬而不單只有左道密宗的雙身法,也就是男女雙修。由後來的阿底峽傳入西藏的“佛教”,雖未公然弘傳雙身法,但也一樣有暗中弘傳。

但是前弘期的蓮花生已正式把印度教性力派的“双身修法”帶進西藏,融入密教中公然弘傳,因此所謂的“藏傳佛教”已完全脱離佛教的法義,甚至最基本的佛教表相也都背離了,所以“藏傳佛教”正確的名稱應該是“喇嘛教”也就是──左道密宗融合了西藏民間信仰──已經不算是佛教了。

   
                  ◆藏傳佛教十宗罪狀


密宗之一
藏傳佛教十宗罪

 

第一宗罪:以凡夫身僭越佛法王之位,以凡夫身受活佛稱號,廣受徒眾名聞利養。

 

第二宗罪:創造四皈依法,將皈依凡夫上師凌駕於皈依佛之上。

 

第三宗罪:將常見外道見意識心是常不壞滅法替代佛法真我如來藏之勝妙法。

 

第四宗罪:以證得無上瑜伽第四喜男女淫樂中的樂空雙運為證得報身佛的境界,遠異於真實佛教中清淨報身佛的證得。

 

第五宗罪:偽造佛經,擅改佛意,誇大證量,誤導無量學佛子弟墮入邪見見中。

 

第六宗罪:以想像中的金剛地獄來恐嚇佛弟子,以十四根本墮等法威脅恐嚇欲離開密宗的學人。

 

第七宗罪:以印度外道性力派男女雙身修法為核心的修證替代佛菩提道的修證。

 

第八宗罪:以一生成就,果地修證,即身成佛來籠罩佛弟子,並冠以非一般根器能修證密法,使佛弟子對密宗心生景仰欲修習之,結果越修習離真正佛道卻越來越遠。

 

第九宗罪:在全世界淫人妻女,利用佛教旗號詐騙錢財,欺騙女子與喇嘛上師共修雙身法,使得人倫喪失,道德敗壞。

 

第十宗罪:在歐美只要提到佛教就以為是密宗,使外國人錯誤認識佛教到匪夷所思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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